政策监管 · 新进展
医疗新技术价格预立项,不等于获准收费或报销
国家医保局9月15日解释价格预立项制度:把价格指引前移,为获批后的收费立项作准备。介绍创新医疗时,应分别核对准入、收费和保险支付。
- 原始发布日期
- 2026/09/15
- 适用地域
- 全国
- 生效时间
- 待核实
- 整卡来源标识
- AI 生成
先核对来源事实
供选题参考
建议表达角度
- 用三个问题解释创新医疗:能否应用、能否收费、费用是否属于保险责任。
- 在商保创新药械选题中加入审批及价格政策状态,避免只写技术突破。
表达前注意
- 该解读没有承诺商业保险或基本医保必然报销预立项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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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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